作者: 发布时间:2019-06-10
学生持单位调查函(介绍信)和《学生无犯罪证明表》至安全管理处(行政楼A305)办理。
《学生无犯罪证明表》中的系部意见需由辅导员签字确认并盖分院章。
学生无犯罪证明表.doc